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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1号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成文时间: 2026-05-22 发布时间: 2026-06-02
文件有效性: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2 17:06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小中大]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2016年第32号)要求,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源头减量和替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

《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5号公告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其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含量应按目录内要求时间,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例外清单》的可按清单内相应要求执行。

附件: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

      2.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5月22日

主办单位: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51-8798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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