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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30 16:35   来源: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贵阳市2020年度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贵阳市2020年度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目标考核标准,就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

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三定”方案和局事业单位改革的实际情况,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围绕人、财、物管理等权力,全面清理和规范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岗位权力事项,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从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清单、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等10个方面进行重新排查,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局党委将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成立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法规处、人事处、办公室等相关处室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根据2020年工作重心拟定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或工作安排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同时还根据各行业处室的职责分工,将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部署、有检查。

(三)开展党组设立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筑干任字〔2019〕49号文件要求,2019年1月,原“中共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撤销,成立“中共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员会”。目前,配备党委成员6人,于2019年8月份制定《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会职责》和《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议事规则》。局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设立规范,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成员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合理。

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水平,2020年9月4日,我局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活动,邀请了专业律师进行专题授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集体工业联社负责人约11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培训从“民法典概述”“民法典颁布意义”“民法典重要内容学习(节选)”“领导干部如何学好民法典”四个方面展开。在“民法典重要内容学习(节选)”方面,介绍了人格权、居住权、自甘风险原则等覆盖民法典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十个专题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合同审改类型,重点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的新变化。在“领导干部如何学好民法典”方面,结合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强调政府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履职的范围和界限,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工作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对我局涉及的行政职权事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020年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为68项,并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全部行政事项清单,明确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同时还做好政务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工作,实现行政职权事项政务大厅和网上办理相结合。

  1.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1.制定创新性政策措施促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贵阳市相继研究制定了《贵阳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方案》《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民营企业经济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营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竞争能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构建清新型政策关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同时明确责任单位牵头抓好落实。

2.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云平台技术建立了贵阳市民营经济服务平台——“贵商易”,该平台包含了政策通告、企业投诉、信用数据、一网通办、金融服务等功能模块,已成为贵阳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截至2020年12月底,平台注册用户105457个,企业认证102386个,其中:民营企业41642个,个体工商户5988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56个;累计受理投诉案件324件,321件已结案、3件正在处理中,结案率为99.4%。

3.全力抓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工作的要求,完成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提升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获得感。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20]3号)要求,我局及时布置,安排专人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现行有效的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2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现行有效的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我局共9件,其中:保留5件,废止4件。同时清理2012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印发的文件中,涉及我局共108件,其中: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在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保留16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7件。

在抓好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强化了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工作上台阶。

(一)制订和完善了行政管理制度。先后制订出台了《财政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的暂行规定》《临聘职工暂行管理办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将日常工作纳入全面规范管理。

(二)制定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各类重大事项纳入全面规范管理的范畴。

(三)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做好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为加强对重大业务工作和重大合同的法律审查,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制作法律意见书类15份,合同审查58份、参加涉法类会议10次,涉法涉诉及法律咨询16次。

(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在机关开展“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行政议事规则》《工作信息采编和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要求,将相关制度、工作职责、工作动态、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贵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及门户网站上及时、全面进行公开。

(五)积极开展廉政、勤政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等工作方案,加强对机关内部和下级工信部门的行政监督,确保全市工信系统内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六)做好行业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综合治理的同时,我局各相关行业处(室)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所管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一是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全市民爆物品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生产区库区外部情况、消防防雷设施、安全标识、出入库登记管理等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等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确保了我市民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矿长持证情况检查”、“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

三是开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督查工作。按照《关于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督查。通过检查,促使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投标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现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规定制定、报批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深入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启用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配备3台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适当,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通过严格监管执法。推动煤矿“知法、懂法、守法”,倒逼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能力;与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林东分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工作通报等机制,形成监管监察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工业强市”这条主线,制订和完善了相关学习制度,并按照省、市法制宣传的重心和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修改完善相关学法制度。将法制学习与培训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学习制度,出台了《市工信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市工信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贵阳市工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将我局的法制学习及培训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工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先后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最新经济政策法规汇编》等各类学法教材和专门的学法记录本上千册,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习,提高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责任,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做好自身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治宣传周活动,积极参加有奖法律知识问答、观看法制文艺演出和三江农场学员的现身说法。面向全市非公和民营企业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广大非公和民营企业职工法律素质,同时还开展“法律进矿区”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节能宣传周”、“地球一小时”、“安全生产月”、“禁毒日宣传活动”、“12.4”法治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振兴工业经济这一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法制培训、依法行政、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全市工信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因执法事件引发的上访及投诉案件。二是加强了行业管理,促进了各行业的健康发展,未发生行业安全责任事故或恶性事件。三是强化了工作纪律和行政监督,2020年我局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得到相关部门和群众的认可。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以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契机,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促进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2.加强重点对象的宣传学习。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确保领导干部的参学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使公务员的年学法率达到100%。

3.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4.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做好“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法律宣传系列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各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逐步提升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制定出台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开展依法行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做好行业依法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行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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